关于建立深圳市文化系统文化艺术信息资源数据库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文化强市”战略,提升文化艺术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和服务的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决定建立“深圳市文化系统文化艺术信息资源数据库”,并委托我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和深圳市优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办。为完成市文体旅游局交办的任务,尽快建成我市文化系统文化艺术信息资源数据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收集范围:
1. 深圳交响乐团、市粤剧团、深圳歌舞团有限公司、深圳画院、市关山月美术馆、市美术馆、市艺术学校、深圳音乐厅、深圳大剧院、深圳戏院、市群艺馆;
2. 区、街道、社区各级美术馆、画院、展览馆、影剧院、文化馆、文化(文体)站、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单位;
3. 市、区、街道、社区已登记注册的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含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民营文化单位、民办非企业文化单位、文化社团);
4. 深圳市获中级以上职称的文化艺术人才;
5. 深圳市、区常设性大型文艺活动及日常性、系列性文化活动;
6. 深圳市获市以上奖项文艺作品;
7. 深圳市(2009—2011年)原创优秀文艺作品。
二、有关要求:
1. 请市各有关单位及团体将自身各类文化艺术信息填入相关表格,并经认真核准后加盖公章,并附上电子版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文化群众学会。
2. 请各区文化馆组织、指导区内文化社团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报区文化行政部门复核确认。
3. 请各区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库建设工作,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区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街道文化站(文体中心)、影剧院、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以及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填报工作,确保各项报表真实准确。
4. 各区有关单位所有报送的表格(包括社会组织在内)需由各区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复核后加盖公章,并附上电子版于2012年12月25日前发送至市群众文化学会,地址:燕南路95号群艺馆一楼;邮箱:szqwxh@126.com 。
三、有关说明:
1. 深圳市交响、粤剧团、深圳歌舞团、民营表演团体、注册的非民办企业性质的艺术表演团体需填写表格1、6、10、11;
2. 深圳市各级美术馆、展览馆、画院、市艺术学校需填写表格2、6、10、11;
3. 深圳音乐厅、深圳大剧院、深圳戏院、市各级影剧院等单位需填写表格3、6、10、11;
4. 市群艺馆、区文化馆、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文体)中心、文化广场、已登记注册的各级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需填写表格4、5、6、9、10、11;
5. 市、区文化行政部门需填写表格7、8、10、11。
四、填报单位可在深圳市文体旅游网www.szwtl.gov.cn下载《通知》及各种有关表格。
联系人:幸剑雄、罗莉媚 联系电话:83248633
附:
表格1. 深圳市文艺表演团体信息采集表
表格2. 深圳市各级美术馆、展览馆、画院、市艺术学校信息采集表
表格3. 深圳市影剧场(剧院)信息采集表
表格4. 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信息采集表
表格5. 深圳市文化广场信息采集表
表格6. 深圳市艺术人才信息采集表
表格7. 深圳市、区常设性大型文艺活动信息采集表
表格8. 深圳市、区日常主题性、系列性文化活动信息采集表
表格9. 深圳市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信息采集表
表格10.深圳市获奖文艺作品信息采集表
表格11.深圳市(2009—2011年)原创优秀文艺作品信息采集表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