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启事
为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和“深圳音乐工程”,进一步繁荣少儿歌曲创作,推出更多优秀少儿歌曲作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联决定开展深圳市第二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方案如下:
1.征集时间
从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其中12月10日前报送的歌词作品,除参加本届少儿歌词评选外,还将由活动组委会择优推荐给深圳作曲家选用谱曲参加本届少儿歌曲评选。
2.征集范围
由国内作者创作而未曾在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赛事或评选中获奖的歌曲和歌词作品。
3.作品的要求:
(1)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满时代气息;
(2)贴近儿童生活,体现童心童趣,易于传唱;
(3)歌曲(歌词)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4)每位作者参评作品不得超过5件。
4.投稿方式
登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ttp://www.szwtl.gov.cn/、中国深圳群文网http://www.szmassart.com/、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网站http://www.smca.co,下载本通知和《深圳市第二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并按要求把填好的表格附上参评歌曲或歌词作品(需按A4纸规格打印)发送电子邮件至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或深圳市音乐家协会,或以邮寄方式将作品及申报表(附电子版)递交至深圳市活动组委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一楼市群众文化学会,邮编:518000。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邮箱:szqwxh@126.com
联系人:罗莉媚、幸剑熊 联系电话:83248633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邮箱:szyyjxh@163.com
联系人:李婉萍 联系电话:25576306
5.评选奖励
(1)参评歌曲和歌词将分类进行评选;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围歌曲和歌词若干首;
(3)通过专家评委的终评,分别从入围歌曲(歌词)作品中各选出前15首为2013年深圳市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和优秀少年儿童歌词作品;
(4)入选优秀歌曲和歌词的作者,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创作稿费;
(5)入选优秀歌词作品由市组委会推荐给深圳作曲家进行谱曲,并参加深圳市第三届少年儿童歌曲征集与推广活动;
(6)凡是由我市组委会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类艺术比赛和评选活动的优秀少儿歌曲(歌词),一旦获得铜奖以上或在全国推广传唱的,市组委会将另行颁发奖金。
6.其他说明
1.参评歌曲及歌词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并且没有著作权和版权争议,如有争议,由投稿者负完全责任;
2.深圳市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的音像、录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
3.投稿者请将参评作品自留备份,组委会一律不予以退稿;
4.深圳市组委会将保留对本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